防雷技术服务协议书
项目编号:
项目名称: 观音塘、景芳校区教学楼防雷装置
甲 方: 杭州国泰外语艺术学校
乙 方: 杭州市防雷设施检测所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》(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)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杭政办函[2005]216号)、杭州市公安局、杭州市气象局《关于加强防雷安全预防雷击火灾工作的通知》(杭气发[2005]43号)和有关文件、规范的规定,为确保建(构)筑物防雷装置的规范有效,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,经甲乙双方协商,就本项目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:
一、服务项目、范围
建筑物防雷装置检(抽)测(含检查、测试,下同)以及其它需要接地场所和防雷装置的接地测试。
二、技术标准
GB50057-2010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;
GB50343-2004《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》;
2004浙D2《民用建筑防雷及接地》
JGT/T16-92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》;
99D501-1《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》;
02D501-2《等电位联结安装》;
《浙江省防雷装置检测业务规范》;
三、时间安排:2012年 9月。甲方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,并指派1-2名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乙方现场检测。
四、乙方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,严格按照防雷技术规范进行检测,各项数据的记录必须真实。检测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,甲方应签收确认并及时整改,以便复检。
五、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,乙方及时处理各类数据,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防雷装置检测书面结果;甲方应对书面反馈意见和检测报告签收确认。
六、 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
1、依据及标准: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的通知》浙价服[2008]267号(
2、付款方式:项目检测完成,甲方在收到乙方检测报告时一次性付清。
七、未尽事宜,双方本着实事求是、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。
八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一式肆份,双方各执贰份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甲方代表(签字): 乙方代表(签字)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